对合作伙伴承诺:《“三公”调度“十项措施”》

发布日期: 2010-05-20 信息来源: 湖南省电力公司

--坚持依法公开、公平、公正调度,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。

--遵守《电力监管条例》,每季度向有关电力监管机构报告“三公”调度工作情况。

--颁布《国家电网公司“三公”调度工作管理规定》,规范“三公”调度管理。

--严格执行购售合同及并网调度协议,科学合理安排运行方式。

--统一规范调度信息发布内容、形式和周期,每月10日统一更新网站信息。

--建立问询答复制度,对并网发电厂提出的问询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。

--完善网厂联系制度,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网厂联席会议。

--聘请“三公”调度监督员,建立外部监督机制。

--建立责任制,严格监督检查,将“三公”调度作为评价调度机构工作的重要内容。

--严肃“三公”调度工作纪律,严格执行《国家电网公司电力调度机构工作人员“五不准”规定》